(大山脚21日讯)尼泊尔女子非法堕胎被判监禁一年案重审出现大转折,法官威再也拉斯米今日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成为我国首宗被控罪成后复上诉得直获释的案例。
被告妮玛拉(25岁)获知判决后喜极而泣,与多名非政府组织代表在庭内相拥道谢。
性别平等联合行动组织(JAG)在文告中表示,根据卫生部规定,怀孕少于22周的女性若面对精神困扰,则医生可进行堕胎手术,而妮玛拉当时孕期只有6周,因此这并不触及卫生部所规定限制,妮玛拉本不应被提控上庭。
同时,该组织表示,妮玛拉案件显示了受孕女性在生育权利上缺乏理解,也显示相关医疗设施上的不足之处,倘若没有严厉监管,这将对女性生育及健康造成影响。
该组织认为,卫生部应负起责任并培训医护人员,提供女性相关的医药及法律上的援助,并与总检察署合作制定指南,避免雇主借怀孕为由解雇女性员工。
女性须受到保护
此外,文告也指出,当务之急是解决妮玛拉因此案而遭解雇,导致其位于尼泊尔的家属收入因此受到影响,审讯期间也浪费时间与公帑。
该组织希望总检察署不会再针对此案提出控诉,并促请有关机构向妮玛拉作出道歉及赔偿。
大马生育权利倡导联盟联合主席庄森培指出,在过去20多年来,我国不曾有因堕胎被控相关案例,他对此次案件表示震惊。
他说,根据马来亚大学郑乃平3年前一项统计研究报告显示,国内每年约有9万名女性堕胎,这宗案例对女性日后在生育争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
妇女力量顾问艾嘉尔认为,怀孕并非疾病,女性必须受到保护。同时,她也希望妮玛拉雇主重新聘用她。出席者有代表律师噶纳瑟噶仁及妇女醒觉中心活动顾问培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