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野生动物保护局破获今年最大宗贩卖野生动物制品案,并揭发不法集团利用偷龙转凤伎俩,以高仿货当正品卖。
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局执法主任阿都卡迪尔今日于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局成功在本月26日成功侦破一个由3名外籍男女组成的野生动物制品贩卖集团,起获市价逾10万令吉的各类真伪动物制品之余,也揭发不法集团企图以高仿货以假乱真蒙骗顾客。
3嫌犯来自印度
据阿都卡迪尔表示,他们是接获民众投报后,花费一星期的时间策划整个行动,并派出几名官员假扮顾客示意购买,待对方出示野生动物制品后立即将他逮捕。
“执法官员首先在富都中环车站逮捕2名男嫌犯,随后在对方的带领下前往他们下榻的酒店,并在酒店内逮捕另一名负责看守制品的女嫌犯。”
他说,这3名嫌犯年龄介于40岁且均来自印度,利用旅游签证来到我国,当局也相信还有多名同党仍逍遥法外。
执法官员在嫌犯租下的酒店客房内起获大批受保护动物制品,其中包括5张虎皮、471对老虎指甲、25对虎牙、309个野生动物皮革、22个野生动物身体部位、362根大象毛发装饰品、1小包野生动物指甲、2条野生动物尾巴、20个野生动物器官及7束大象毛发。
正品调包高仿货
阿都卡迪尔指出,所有野生动物制品均是嫌犯从国外私运进我国,因此当局将对所有野生动物制品进行脱氧核糖核酸检验,以确定此制品到底是来自什么动物及国家。
除此之外,阿都卡迪尔也揭露不法集团与顾客进行接洽时,所出示的动物制品都是正品,直到交货的那一刻再偷龙转凤,将正品调包成高仿货,从中获取暴利。
“我相信不少本地人已坠入他们的圈套,以高价购买到假的野生动物制品。”
当局将援引2 0 1 0年保育野生动物法令716条文(或716法令),对付落网的3名走私及贩卖野生动物制品者,同时在相同法令第68及第87条文下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少过10万令吉,不超过50万令吉及监禁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