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一名国小老师在斋戒月期间,在夜市兼职卖烟花,遭警方逮个正著。
涉案国小男老师年约30岁,他是在本月6日,午夜12时05分,在玛芝迪夜市摆摊售卖烟花时,被警方逮捕,并被充公约2000令吉各类烟花。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品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并会把该名老师提控上庭。
新山南警区主任苏莱曼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警方同时也把这名老师兼职售卖烟花的文件提呈教育局,让该局采取内部行动。
他警告,售卖、燃放和拥有烟花都是触犯法令的举动,民众受促不要触犯法律。
他透露,在斋戒月期间,警方成功取缔数宗非法售卖烟花活动,逮捕17名年龄于于27岁至38岁的青年归案。
“这些售卖烟花者是无业或者小商家,警方共充公约1万令吉的各类烟花。”
另一方面,苏莱曼透露,警方本月12日成立取名“柔南警虎”的队伍,主要打击路边罪案。该队共由17名警员组成,每次由六七人组成一队巡逻,以打击街边罪案,如掠夺和抢劫案。
“目前只是实验阶段,若取得良好的成果,将会扩大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