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马来西亚籍食品商人被指在关卡未按指示停车检查,涉嫌非法从马来西亚将105包牛肉饼带进新加坡,并将牛肉饼全丢入泛岛高速公路的沟渠,被控妨碍司法公正。
被告莫哈末达兀(47岁),经营食品生意,昨日被加控3项控状,使他面对的控状增至4项。
他在6月26日被控一项行为鲁莽、危害他人控状。上述条文的刑罚是坐牢最长6个月,或另加罚款不超过2500新元(约7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被告在今年6月23日,中午12时37分,在大士关卡保安区内以每小时142公里的车速开车。控状显示,保安区的车速限制是每小时15公里。
被告所面对的新控状,其中两项是由农粮兽医局提控。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同一天下午约1时21分,在没有领取准证情况下,从大马进口105包重37.8公斤的牛肉饼,抵触卫生肉类和鱼类法令。
他面对的这项控状,如果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万新元(约14万令吉),或坐牢最长2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抵触食品条例的控状,则指他在同天同时,从马来西亚进口未注册的加工食品,即4瓶玉蜀黍饮料和145箱什锦糕点,重约200公斤。上述控状的刑罚只是罚款了事,罚款数额不超过1000新元(约2800令吉)。
牛肉饼丢沟渠
被告面对的第三项新控状由警方提控,指他在当天中午12时23分,将105包牛肉饼丢在朝樟宜机场方向的泛岛高速公路的沟渠,妨碍司法公正。这项控状刑罚最重,可被判坐牢最长7年,并可另加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在同天下午2时许,于先驱北路一带找到被告,并将他逮捕。警方在他车上找到多箱的咖喱角和糕点。
警方主控官告诉法官,被告可能面对关税局控状,要求展期3个星期过堂。代表被告的玛利甘律师对法官表示,将在关税局提控被告后,再向控方陈情。
法官案展下个月5日过堂,被告获准以1万新元(约2万8000令吉)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