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今日向媒体发表声明,表明已接获总检察署指示以调查有关向外国泄露机密文件的刑事行为。
卡立表示,遭泄露的材料被指是从不具名调查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大马政府官员取得。而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已接获多项相关投报,因此警队有必要就此开展完整与独立的调查。
他说,警队将调查所有特工队成员,包括国家银行,以维护国家金融系统的廉正形象。
他进一步指出,有关泄露的资讯,无论文件是否已遭到篡改,都已触犯下述法令,包括: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3、248、249与250条文、2013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145条文、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3、4、7A、7B、8、11及14条文、刑事法典第40章有关伪造证据与以及刑事法典第499至502条文(有关刑事诽谤),同时也构成对我国经济的破坏。
卡立警告,任何人一旦泄露或篡改上述所说的文件罪成,将对面对法律最高制裁。
“警队展开这项调查的目的,是要鉴定涉及泄露有关材料的相关人士,同时也将会鉴别相关文件或材料是否已遭篡改,当中包括目前因勒索与敲诈而遭泰国当局调查的西维尔佐斯托。”
卡立说,这些刑事行为非常严重同时也牵涉国家安全,警队不排除有关阴谋论指有人试图颠覆马来西亚民主进程,以及推翻我国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