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临床心理医师黄维雄指出,“受虐妻子综合症”其实不是精神病或心理疾病,而是一种行为上的反应。
黄医师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这种行为起初在医生与患者见面时并不容易察觉,当接触过后才能发现,即脾气及情绪上的反应。
他说, 这种行为出现的原因, 可能是受害人本身之前曾遭受虐待,又或者曾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被虐待。他举例说,有这种情绪上反应的受害者,会产生“老公打老婆或老公有三妻四妾是正常的”一种守旧思想,而对丈夫唯唯诺诺,失去正常的反抗能力。
厨房埋尸案, 男嫌犯也正是经常对妻子与子女施以家庭暴力,使他们活在暴力阴影下。女嫌犯是有可能患上“受虐妻子综合症”,致使女嫌犯在案件发生后,也不敢举报丈夫,反而协助丈夫埋尸。
黄医师表示, 一般上此综合症只有在受虐情况发生之后,她的反应才会出现。“但这种情况还称不上是精神疾病,而是精神病的前兆。”
他说, “受虐妻子综合症”一般可分为两个阶段,首阶段是脾气(包括心情)会出现变化,如果没及时纠正,第二阶段则是行为及思想上产生变化,当情况严重的时候,可能还会患上忧郁症或躁郁症。
黄医师也提及,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让患者知道她有这种问题的存在,并清楚的告诉当事人这是一种不好的现象或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