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24日讯)轰动坊间电召车司机诺曼凶杀案,被控上庭的死者前妻在斗湖高庭不承认有罪。
34岁的被告与30岁的弟弟双双被指控共同谋杀61岁的诺曼,并弃尸油棕园坵。
上述2名被告被控于2023年1月13日晚上7时30分至次日11时30分之间,在沙巴斗湖阿拔士路5哩Anjur Juara支路某油棕园坵犯下上述罪行,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与第34条同读,罪成判死刑或最高监禁40年及鞭笞12下。
斗湖高庭法官拿督登肯西昆择订10月18日审阅及等待东马大法官针对案件不提控申请之地位。
在诉讼过程中,登肯说,他不能审理此案以避免不公正和有偏见的判断,因为当被告作为检方的主要证人出庭时,他本身是该谋杀案的法官。
此案由努妮斯拉副公共检察司主控,34岁女被告代表律师罗赛迪,30岁弟弟代表律师是江洁利。
2024年1月25日该案件有8名警察被控上庭因为前妻被告在法庭承认她杀害前夫(诺曼),控方不继续案件而全部获得释放。
被告在法庭说她2023年1月13日晚上与前夫诺曼发生口角当时是她用剪刀刺诺曼,她的证词排除谋杀与其他人(警察)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