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19日讯)新加坡砍妻杀友一案,今日展开第二天开庭审讯,共有3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一名证人就是被告柯致强的太太黄美玲,在华裔翻译员的协助下,共花费约4小时完成回答副监察司和被告代表律师的问题。
法庭先后传召百乐县警区刑事案调查警官助理美莎拉、黄美玲及金马警区侦查组警官周春平出庭作证。
黄美玲讲述在案发当天(2013年10月13日)过程时表示,凌晨3时,她和中国籍好友阮潮强(死者)睡在主人房的床上,两名孩子则睡在地上,突然被告就出现在主人房内,并持刀指向她的颈项,另外一只手则按著她的嘴巴,叫她不要出声,然后被告就用刀往睡在左边的阮潮强身上插。阮潮强被惊醒后,负伤往楼下逃走。
她说,为阻被告行凶,她背后也被砍伤三刀(包括颈项两刀)及左手两刀。被告随后追著下楼,她因被砍伤流血而躺卧在楼上主人房内。
“不到5分钟,被告就上楼,一边用孩子的毛巾抹掉刀上的血迹,一边告诉我,‘你的朋友已经死’,同时,被告也向我说,‘我现在有钱了、你可以跟回我,我不会再赌博了。’”
被告要求给假口供
“我向被告求情,要求被告去报警及叫救伤车。被告却要我提供假口供,称是有劫匪来打劫伤人。由于我本身也受伤流血,只能被逼答应。”
她说,之后,被告把已惊醒的两名孩子带到另外一间房间,再返回主人房查看她的伤势;被告也骗她说已报案。
“当时我只剩下半条命,但还是不理死活,勉强起身欲下楼查看,从楼上看见‘阿强’躺卧在地上不动,满地都是血,相信好友已被砍死!”
“不料,被告再返回家中,当时我躺在楼上的小客厅,他叫我改口供指有劫匪来打劫杀人。”当被告离开后,她爬到客厅的桌子拿起电话求助。
随后,被告代表律师哈米兹指黄美玲于2013年10月30报案和今天供词有出入,并指黄美玲自编当天案发的故事,极可能黄美玲才是凶手。不过,黄美玲极力否认。
哈米兹质问黄美玲,是不是“阿强”要带黄美玲与被告的孩子去中国,造成黄美玲不满,结果老羞成怒杀死“阿强”。黄美玲反驳,根本没有这回事,“阿强”没说过要把孩子带走。
供词矛盾干案时间引争议
干案时间究竟是5分钟,或是10分钟,在庭上引起争论。
哈米兹质问黄美玲,案发过程的时间到底有多长,因黄美玲在上午作供时,指不到5分钟,但在下午却改成不超过10分钟。
哈米兹质疑,为什么于2013年10月19日出院没有立刻到警察局报案,而在10月30日才到警察报案?
为自身安全藏起来
黄美玲解释,因为警方未逮捕嫌犯归案,因此,她在出院后,为了自身的安全就藏起来,直到10月28日被告被逮捕哲,才到警察局报案。
整个审讯除了百乐县警区刑事案调查警官助理美莎拉和金马警区侦查组警官黄春平之外,副监察司西蒂和代表律师各向黄美玲问题高达约2小时之久,也造成该审讯在下午5时完成。
根据了解,明天还有4名证人上庭作证,其中包括这宗谋杀案调查警官伊斯迈、助理阿菲亚警官、黄美玲主诊医生及黄美玲弟弟。惟有还有被告大儿子柯顺耀(译音)因证供的表达能力有限,或可能不需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