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吃野味以达到强身健体,滋补功效的说法,在坊间广泛流传;我国各地区曾一度出现野味专卖店,但近年来已逐渐绝迹,惟一些合法餐馆却暗地里售卖野味餐,一旦有新鲜野味便通知熟客前来饱尝一顿。
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执法主任卡迪尔透露,虽然近年来不少野味专卖店已经关闭,但走私野生动物活动并没有减少,反而随著市场需求量增高以及高利润,而有增加的趋势。
“如今,我国市场上已没有野味专卖店,但却改由合法餐馆暗地里出售野味餐。较为常见的野味是鳖、四脚蛇、刺猬及穿山甲。”
但他说,较比往年,穿山甲已在餐馆上卖少见少,反而刺猬却是目前市场热卖的野味,也因此有人申请执照饲养刺猬,供应市场需求。
刺猬早已在中国被视为“山珍”,含高蛋白的上品佳肴。如今吃刺猬肉的风行已传来我国,一些有生意头脑的人开始在我国繁殖刺猬,使一些本地餐馆,或偏远小镇的马来档口,也有供应刺猬肉作桌上佳肴。
但卡迪尔提醒说:“刺猬是可以饲养繁殖作为商业用途,但禁止在森林猎捕。而餐馆也必须拥有执照方可售卖。”
据本报探悉,邻国游客喜欢进入我国寻找野味,久而久之,他们变成识途老马,餐馆业主一旦得悉有野味抵达,便提早通知食饕组团前来饱尝山珍野味,这逐渐助长走私野生动物活动。
卡迪尔说,一般野生动物走私都通过陆路、水路及空运进出我国,目前进行走私活动的野生动物,都由集团操纵,不少原住民受人利用成为猎捕者。
熟悉海关出巡时间
他说,每个地方都有代理人从原住民手中收集所有野味,再将之私运出国或在本地销售,一路到最后目的地(亚洲国家)与集团进行交易,再售卖给餐馆。
“从原住民手中交易的野味,或许1公斤只有数十令吉,但代理把野味转交到集团手中,利润已翻倍,而集团再转卖给餐馆时则已每两计算,变成山珍佳肴。”
他指出,这是非常可恶的行为,不但导致受保护的动物面临绝种,也破坏我国的生态环境,即生物链失衡,长期演变之下带来生存的威胁。
他表示,野生动物走私者更经常换路线,再加上,他们熟悉海关的出巡时间,以及船班时间,便趁防守最弱的凌晨时间进行走私。
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正联合海事执法机构及海关打击走私野生动物。
执法单位除了防守东西海岸线,也只能靠大众的情报展开突击行动。
每次接获情报,海事执法机构及海关便交由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负责,并安排执法员侦查,一旦证实有餐馆售卖野味,立刻展开取缔行动。
他呼吁民众,一旦发现邻近地区有人售卖野味,可拨打野生动物局总部投报。总部电话:03-90866800,或热线:1300-80-1010、1800-88-5151。
援洗黑钱法重惩走私者
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预料定于今年,援引防洗黑钱法令对付走私动物者,任何人涉及走私保护动物,可被充公资产长达一年。
卡迪尔表示,一直以来,野生动物局都援引2010年保育野生动物法令716条文(或716法令),对付走私及贩卖野生动物者,同时在相同法令第68条文下,一旦罪成,罚款高达10万令吉,或以牢狱取代。
但大部分被捕者一旦定罪后,都以罚款了事。有些冥顽不灵的走私者或贩卖者,重获自由后,再重蹈覆辙,导致走私动物活动重复上演。“我们定于今年援引防洗黑钱法令,对付走私动物者。”
此外,执法单位无时无刻进行监督,确保一些业者不敢再重犯。据悉,国际走私动物大王黄景良(ANSON WONG)也在他们的监督之中。
黄景良与妻子去年在槟州私藏5只缅甸陆龟(Elongated Tortoise)再次被控上法庭。
走私30年的黄景良,早在10年前曾在美国被判入狱,数年前,他因在国内私运珍禽,再判坐牢5年。他多次把珍贵的动物越境私运,因而有国际动物走私大王之称。
海岸线长 大马被当转运站
卡迪尔透露,走私集团把大马视为转运站,从亚洲国家带进奇异珍禽,甚至非洲私运象牙进入我国,再将野生动物运到东南亚地区,充作野味、制成装饰品或提炼成中药。
他说,走私集团是看准我国拥有很长的海岸线,所以选择我国当转运站,却往往在我国被执法单位拦截。
稀有动物多
该局调查显示,走私集团发现邻国的野生动物量已大不如前,转向大马下手,再加上大马的中央山脉仍未被开发或受到保护,因而仍有不少稀有动物存在。
据卡迪尔了解,走私集团在我国猎捕的动物,如山喜鹊(Burung Murai Batu)、乌龟、鳖、黄冠鹎(Pycnonotus zeylanicus)及白腹秧鸡(Amaurornis phoenicurus)。
此外,大部分珍禽走私皆从邻国或其他国家运进来,再转运出较大市场的国家,如中国。
卡迪尔说,早前野生动物局曾在国内机场起获象牙,走私者是一名中国男子。他从非洲空运来马,并打算把象牙运回中国制成雕刻品。
由于保育组织一再反对猎杀大象,中国政府今年2月宣布《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效,禁止进口后所获的非洲象牙雕刻品措施,为期一年。
他说,走私象牙活动变得更为鬼祟,他们途经马来西亚、香港,最后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