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2日讯)“锡克女强人遭撕票弃海”一案,4名嫌犯今日在谋杀及绑架罪名下,被提控上庭;推事将此案择定于4月14日过堂。
4名被告分别是3男1女,女被告是23岁的马拉威丽,其他3人分别是苏尼星(28岁)、卡维慕吉兰(21岁)及威卡纳达(23岁)。除了卡维慕吉兰在废铁厂工作之外,其余三人无业。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13日下午1时40分,在靠近双威金字塔购物商场附近的工地,绑架60岁的受害者芭比尔卡尔,并索取200万令吉赎金。
4月14日过堂
同时,他们也被控于2月14日凌晨3时55分,将她杀害后,从槟城第二大桥将她弃尸大海。根据上述两条控状,4名被告抵触了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上述两条罪名,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4名被告在聆听控状之后,表示清楚。马拉威丽、卡维慕吉兰及威卡纳达的代表律师是S.帕拉卡斯,至于苏尼星则没有聘雇律师为他辩护。
此案的主控官是沙菲拉副检察司,而推事阿莫索利欣经过一番考量之后,将此案择定于4月14日过堂。
女死者任职于国内某著名大理石公司,事发当天,她在司机载送下前往工地,与客户会面谈生意,孰料却在期间遭人掳走。尔后,其家人接获绑匪来电,索讨200万令吉赎金。
警方于2月14日早上10时,在高渊港口河口靠近浮罗布隆海域发现一具女浮尸。由于女死者衣冠整齐,身上没有伤痕,警方初步调查时,将此案列为自杀案件处理。不过经深入调查后,才发现案中有案,女浮尸竟是被绑架的女强人,始揭发这起绑架撕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