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新年跫音近,关税局执法人员揭发,国内杂货店商家趁势赚取快钱,铤而走险售卖走私香烟。
全国各地的关税局再接再厉,于本月9日至11日,在全国8个州属分别在吉隆坡、槟城、吉兰丹、霹雳、柔佛、森美兰、彭亨及登嘉楼,展开“销售行动”。
在这次行动中,执法单位发现,新年期间杂货店或迷你市场将休业多天,许多烟民都趁新年前,购买多几包香烟,随身携带。一些商家一如往年,在新年来临前,偷偷售卖走私香烟,企图大捞一笔新年财。
全国关税局主任拿督斯里卡查理再次提醒各商家,只要出售一包私烟,一旦被控罪成,都可被判坐牢或罚款,商家为了赚取一倍以上的利润,却面对坐牢之灾,确实是划不来的。
关税局执法人员,在本月12日当天,成功突击4间拥有售卖私烟的商店,分别在森美兰、吉兰丹、柔佛及吉隆坡,成功逮捕3名零售商。
其中执法人员在吉兰丹逮捕一名本地零售商(30余岁),同时也在森美兰州逮捕一名零售商,起数条各品牌的私烟。此外,执法人员也在柔佛士古来逮捕一名本地零售商(32岁),起获价值150令吉的各品牌私烟。
至于吉隆坡在克拉末花园内,突击一间无招牌的商店,内有销售各品牌私烟,价值不详。
私烟超过设定极限
另外,关税局执法单位也于下午3时在森美兰州,成功在龙城第5期花园前的小型杂货商,起获99包各品牌私烟,共1816支,价值163令吉,逃税额达1034令吉。当局执法人员立即向有关50余岁的杂货店业者发出传票。
关税局执法单位发现,大部分涉及销售私烟的商店,都有出售《JOHN》品牌私烟,相信这仍是最受欢迎的私烟。
一项由马来亚大学(UM)所进行的研究显示,非法香烟的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含量,被证实超过马来西亚执法单位对合法香烟所设定的极限。
除了高出标准的焦油和尼古丁水平之外,违禁丁香香烟也可能受到其他化学物品或非烟草产品等,其他一同运送的走私物品的污染。
截至2014年1月,马大研究团队已经对国内5种不同的非法香烟和丁香香烟进行了研究。这五种香烟分别为《Surya Gudang Garam》、《Nusantara Gudang Garam》、《Sampoerna》、《L.A.Lights》,以及《Nusantara Menthol》。
研究结果表明,这5种非法香烟的焦油含量都超过了所规定的水平。此外,研究也发现,每支《Surya Gudang Garam》香烟样品,竟含有超过45毫克的焦油,比执法单位所规定的15毫克要高出数倍。
此外,关税局频频展开行动之余,也对涉及销售商家进行提控。一名来自关丹的华裔零售商唐苏生(译音),于本月10日被控上关丹推事庭,被判罪成,坐牢15天及罚款1452令吉80仙。他被指拥有174条私烟,在迷你市场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