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人权律师艾力保尔森因在推特上批评大马伊斯兰教发展局,今天正式被控煽动,他否认有罪,获准以2000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保外受审。
地庭法官阿都拉欣道勿择定4月27日为案件过堂,以等候联邦法院审理马大讲师阿兹米沙隆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违宪一案。
艾力保尔森是在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艾力保尔森被控于1月10日早上8时,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D5罪案调查组,发表“大马伊斯兰发展局每周五都在宣扬极端主义,政府若重视马来西亚的极端主义情况,必须著手解决这件事。”推文,而抵触煽动法令。
出庭抗辩到底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为5000令吉,保尔森代表律师哥宾星则强调,保尔森身为一名律师,绝对不会缺庭,反而将出庭抗辩到底。哥宾星也说,联邦法院预定3月24日针对阿兹米沙隆的申请作出裁决,因此希望法官能将案件过堂定在4月份。
保尔森也是捍卫自由律师团的创办人,他于10日所发表的上述推文引起轩然大波,他于尔后删除了相关推文,并强调本身绝非侮辱伊斯兰,而是批评隶属首相署的伊斯兰教发展局。
他于1月12日晚上,在吉隆坡十五碑被多达20名警员逮捕,警方较后押送他前往其律师楼搜查,并没收他的笔记型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