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一直以为进步的社会容得下异议的声音,关于社会的各种现象,也必须保持一定的理解,这样才能促进社群之间的互相包容。上一期的专栏出街后引起很多“回响”,才令笔者意识到或许所谓的进步社会兼听则明,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尽管如此,笔者对读者们所提出的各项质疑欣然接纳,也再次对少年夜骑现象进行思考。
有读者质疑指新山内环公路意外中,死去的少年不会选择游乐场地,因此是咎由自取;死者父母则管教无方,因此罪加一等。笔者认为,上述两大指责均与少年家庭与生活环境有莫大关系,在评断事件时,必须将之加入考虑之内。出身家庭与生活环境所累积的文化资本,均影响了少年的选择。
过去的周末,笔者趁工余之际,观察8名夜骑少年死者中,其中5人的生活环境,发现他们之中,就有近半数生活在城市之中的传统甘榜,其余则住在组屋区及过去因城市开发,重新安顿的甘榜重置区。
其中,一名少年死者所居住吗哂的传统甘榜临河而居,狭长的道路没有多余的空间;另一名死者居住的百万镇士尼邦传统甘榜,进入前必须从现代屋业开发区转入,才可看见其简陋的村庄,仿佛有如时空错位。
另一名少年生活的组屋区,整个区域最大的空间只有在组屋旁的停车场,组屋区之间的游乐设施,则只有一座小型的溜滑梯,只适合6岁以下的儿童使用。这些地区的共同点,就是与外界都有一定距离,因此这些少年从小以脚车代步就不难理解。
此外,在这些少年生活的环境中,大多是中低收入群体,父母们手停口停,天天为生计烦恼,可以预见在有限的时间及空间下,父母对子女的管教也相对的有限。
少年们选择以脚车为玩乐,大环境的直接影响可以被视之为原因。当大部分的哥哥及姐姐们都是骑脚车玩乐,你很难不会受到影响也一同“埋堆”。
如果你说少年们其实有其他选择,其实也可问回自身:为什么我选择上网咖而不是去骑车?是谁告诉我应去打电动而不是骑车?或许就可获得答案,即个人的选择与周遭生活环境有著一定的牵引。
根据社会学家米歇尔.德赛图(Michelde Certeau)的日常生活实践理论,公共空间场域存在“强者”与“弱者”相互角力的关系。一旦找到机会,弱者就会在这些公共空间中做出各种可能性的创造利用,包括进行突如其来的游戏。强者在空间上是稳定且安全的,而弱者寻求机会对空间作出抵制,被视为对空间及对时间的胜利。
于是乎,少年脚车骑士选择在暗夜狂飙也可以理解为他们对于环境空间的抵制,在夜里占剧了平常只有强者(汽车)可使用的空间;狂飙则是为了从刺激中寻找自我存在感,暂时摆脱出身微寒对本身带来的命运宰制。
由此可见,少年夜骑酿出悲剧的背后,的确有其环环相扣的原因,骂父母或骂死去的孩子或许可以让网民们容易获得快感,但对理解这样的社会现象并没有帮助。
说到底,我们必须承认社会上就是有这么一批被边缘化的群体,在社会结构下做出与普罗大众不同的选择。嘲笑与谩骂无法建构出完整的社会,我们需要的是包容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