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改研究所(KPRU)的统计,今年4月至7月共有43人成为枪杀案受害者,其中22人毙命,21人受伤。
刚过去的7月发生14宗枪杀案,平均每星期2宗,受害者共18人,7人命丧子弹,11人受伤。槟城研究院的报告也说,今年首4个月的枪杀案飙升,从2012年同期的2宗激增至38宗。
枪杀案的受害者身份各不同,从4岁孩童、老师、前限制拘留犯、大马监督罪案主席到银行家等。子弹不长眼睛,枪手目标和动机明确。
许多警队高官和部长,包括前全国警察总长拉欣和内政部长阿末扎希认为,废除紧急法令是导致枪杀案激增的主因。同时,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沙菲益建议,重新使用已废除的内安法令,对付严重罪案。
心平气和,冷静思考,严重罪案的发生,难道是废除紧急法的错?抑或巧合?或许内政部很干净,因为责任都往紧急法令身上推;单靠严厉谴责,找替身无法有效解决问题。
前全国警察总长依斯迈说,紧急法令和限制拘留法令去年废除后,共有1473名扣留者获释;虽然重获自由,但他们的活动依然受监督。
警方指出,今年首6个月成功侦破前紧急法令扣留犯干下的67宗严重罪案,如谋杀、试图谋杀和持械抢劫等。这些案件比去年同期的33宗,增幅100%。
好,我们相信警方观点,干下严重罪案者当中有者是前紧急法令扣留犯。可是,截至7月中旬,总检察署未接获前紧急法令扣留者被提控的案件。这也反驳警方多次强调前紧急法令扣留犯,获释后频频犯案,导致治安败坏的说法。
另一方面,我们不能无视另一个关键,即枪械管制制度是否失效?若无枪械,子弹怎么飞?黑市的枪械来源是否被忽略?黑枪轻易流入大马?边界关卡检查失灵?或是聘雇杀手成本太低(新国媒体说,只需5000令吉)?
官方讨论焦点过度集中在干案者和紧急法令的关系,似乎避重就轻,忽略枪械管制疏漏的严重性,以及监督机制失灵,导致走私枪械泛滥?
同时,内阁成员对于是否应该立新法纳入“未审先扣”条文才能防范严重罪案的立场,持不同看法。
“未审先扣”违反自然正义。警方当务之急是提升能力和效率,而非立新法,让未审先扣条文协助降低罪案。我们有足够的法律,如《刑事法典》、《2012年证据法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等,无需更多严刑峻法或未审先扣条文才能灭罪。
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在7月16日申明,反对含有“未审先扣”防范性扣留的新法令,并透露草拟中的国民和谐法案不会出现类似条文。他也驳斥废除紧急法令导致罪案上升的说法,现有的法律已足够让警察执行工作。
“未审先扣”不是万灵丹,不应高高举起。子弹不会因未审先扣就停止飞,政府必须找出执法疏漏,修补漏洞,强化警方调查和搜证能力,总检察署做足举证和检控功课,法官秉公审理案件。
重建公共秩序,挽回民众对治安的信心,不等于人民被迫放弃原有的自由,以“公正和正义”换取“未审先扣”。政府应该与民同在,不是将自己推到人民的对立面。人民殷切期盼,别再让子弹乱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