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讯)霹雳行政议员拿督斯里莫哈末尼萨表示,拟定《2023年霹雳州水源法案》的目的是为了统一管理水源使用、保护和发展,该法案一旦通过和执行,任何无执照排放违规污水将面对罚款最高100万令吉、监禁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掌管霹雳州基础建设、能源、水源及公共交通事务的他今天在霹雳州第15届第1季第4次州议会上,提呈《2023年霹雳州水源法案》二读时指出,该法案第49条规定,任何使用水源活动,包括取水、转移、阻碍水源自然流动、使用水道等,须获得准证。
他说,若违反上述规定无准证使用水源或水道,将依据违规活动类型进行包括,其中包括擅自使用水源可被罚不超过30万令吉,以及排放污水不超过100万令吉。
他也解释,在该法案第45条规定,无准证用水方面,于家庭使用,定于每人每天不超过 2500 升;自给农业则是每人每天不超过 1万5000升。
同时,他说,该法案也规定必须安装水表和依据指定的操作要求,而州政府有权限定制使用水源的收费制度。
他表示,该法案分为的9个部分包括起始、行政、财务、水源管理和保护、水源使用与执照、执法、罪行和惩罚,以及废除与豁免等。
他也解释,在该法案下,新设的霹雳水源管理局可委任12位董事,即州政府委任的主席、霹雳州秘书出任副主席、其中3人需是水源领域的专才,以及6名成员,至于该局的秘书由州政府和董事主席委任。
他也解释,设立水源管理局的功用在于得以监管水质、更系统化管理和使用水源,以维护霹州利益、在水源活动上依据特定条例发出执照、通过执法保障州内水源持续性、为州政府带来新税收,以及为霹雳州人民提供新就职空间和提升地方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