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4日讯)日前坊间传逾10只流浪狗遭金宝县议会射杀事件,马青金宝署理团长陈文强指出,执法官员是在展开捕捉时被流浪狗攻击,才会开枪射击。
他表示,他昨天与金宝县议会执法官员会面了解后,执法人员因接获流浪狗攻击市民的投诉后而采取捕捉行动,惟在行动时,基于人身安全受威胁,才会开枪射杀狗只。
“官员已向我出示通告,在紧急或控制疾病情况下,官员是允许射杀动物。”
他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据他向官员了解后所得的资料,执法人员在2日凌晨捕获24只流浪狗,目前全数被安置在金宝流浪狗收容中心,只有4只流浪狗被射杀。
然而,他表示,本身接获当地居民的反映,居民指案发后地上留下的血迹不像只有4只狗被射,而是超出4只流浪狗被射后流出的血量。
无论如何,他指本身目前只获取口头的回应,并未有任何书面或官方正式的回答,因此,他将在下周一再前往金宝县议会,以核实被射杀狗只的数量和可射杀动物的条件情况。
同时,他建议县议会,在执法单位接获投报后,或应在采取行动前一周,通知当地的居民和动物保护团体,若他们能先寻策解决问题,则无需执法人员用强硬手法处理流浪狗。
行动党克兰芝州议员张哲敏昨天发文告,促请马华金宝县议员就县议会在2日凌晨时分,在金宝西都(West City)射杀数十只流浪狗的做法,给予人民交代。
他指,根据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30(1)条文,没有任何动物能够被枪射杀,除非在紧急或控制疾病情况下,获得兽医局的批准。
他也指,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在2015年担任农业部长时,也曾经许诺狗只将列为不可被地方政府射杀的动物,而射杀狗只的地方政府可被罚款高达1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