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为鼓励更多人缴还罚单,槟岛市政厅正式推介新罚款支付期限表,所有2008年至今的罚单金额将于5月1日和2日进行“重置”(Reset),民众可趁此机会缴清罚单。
槟岛市长拿督拉詹德兰在记者会上表示,这次的罚款支付期限表包括了调整罚款金额的组别,以及交通罚单增加一个类别,那就是中罚单后,市政厅给予多一天的时间,到隔天晚上11点59分前还钱,只需缴付最低的罚款额。
“从2008年开始至今的所有市政厅发出的罚单,都一律重置为最初始的罚款额,因此民众可趁此机会缴付罚款。”
他说,交通罚单中的摩哆停在格外(A101)、将车辆停在格外(A201)和没缴付停车费(A204)的违规行为,将会有新的罚款率,并即于5月1日生效。
根据最新的罚款支付期限表,将摩哆停在格外(A101)的最新罚款额是10令吉(在多1天的时间内缴还)、20令吉(30至60天内缴还),以及30令吉(超过60天)。
将车辆停在格外(A201)的罚款额则是20令吉(在多1天的时间内缴还)、40令吉(30天内)、80令吉(31天至60天),以及120令吉(超过60天)。
另外,没缴付停车费(A204)的最新罚款额则为10令吉(在多1天的时间内缴还)、15令吉(30天以内)、30令吉(31至60天)以及45令吉(超过60天)。
槟岛市政厅财务管理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邓智伟强调,这次的罚单“重置”主要是要推介新的罚款支付期限,并不是单纯要给予人们折扣。
“当然,人们可以趁著5月1日和2日,罚款额回到最初始,也就是最低廉的时候,缴付罚款,不过不要一直认为我们会经常给予折扣。”
另外,他也强调,凡是跟市政厅租的住宅,租金每月150以下,可享有100令吉停车月票优惠。
他说,要享有停车月票优惠必须符合条件,包括只要无拖欠租金者才可享有此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