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1日讯)吉打州环境局获州检察暑批准,采取行动对付槟榔东海非法再循环厂,将重达294公吨的塑料及电子废料,载往槟吉回收中心进行销毁。
吉州环境局主任莎丽法发文告指出,该局于去年12月月18日接获投报后,对该非法再循环厂采取查封行动,囤积在该厂内的再循环塑料及电子废料,多达633巨型袋及52堆。
“清除废料及拆除机器的工作,从本月17日开始,估计直到本月27日才结束。”
她说,当局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127法令)第18(1)条文、34A(6)、34B(1)条文等展开调查。
在第18(1)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及最高2年监禁;在第34A(6)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不超过50万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在第34B(1)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不超过5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
莎丽法促请民众,一旦面对任何环境问题,可以通过热线1-800-88-2727或电邮http://eaduan.doe.gov.my向该局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