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垄尾米桶山平行公路计划发生工地土崩导致9名工友罹难后,承包商和公司分别被判罚款3万5000令吉,引起一些社运分子批评在罚款额可能还便宜过做好施工安全措施下,或将导致发展商未来继续忽略安全措施。
该土崩是在2018年发生,承包商Yuta Maju公司及工程总监赖兴健(译音),是被槟州职业安全与卫生局援引《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5(1)条文提控上庭。
根据控状,赖兴健和该公司是在未遵循安全的施工程序,即在没有提供一名合格工程师进行妥当工程计算下,就针对临时斜坡展开填土工程,结果导致2018年10月19日下午发生的土崩事故。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两个被告在2月19日审讯日当天在地庭上改口认罪,因此各被罚款3万5000令吉。此外,Yuta Maju承包商公司也于1月8日针对其中两项工程疏忽的提控认罪,被判罚款2万2000令吉。
大马自然之友主席米娜诗拉曼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尽管造成人命伤亡,但罚款额却非常低,根本是荒谬的,而且比起做好安全措施来得更“便宜”。
“若要进行山坡发展,就如香港那样,就需进行很严格的安全措施。”
针对Yuta Maju承包商在土崩发生后,只被罚款数万令吉,甚至未被撤换,仍被允许完成这项工程,米娜认为这种局面传达出来的讯息是,发展商可一切如常,继续忽略安全措施。
她补充,这也与2017年丹绒武雅可负担房屋建筑工地发生土崩造成11名工人罹难的事件相似,即该承包商认罪后只被罚款3万5000令吉。
“这真的是一个悲剧,尽管丧失了人命,但承包商只被罚款那一点点数额,根本起不了阻遏作用。”
米娜诗拉曼也是一名律师,她补充,该法令其实可判监禁,就如驾车撞死人,可被判监禁,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更大的阻遏作用。
她说,槟城消费人协会之前已针对丹绒武雅及米桶山工地土崩事件,致函总检察署要求检讨判决,但至今仍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