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槟消协兼大马自然之友法律顾问米娜促槟州政府及槟岛市政厅回答,发生土崩事故丹绒武雅可负担房屋计划遭环境部拒绝“批准”,为何该工程依旧可进行?
也是丹绒武雅居民协会主席的米娜今日在事故现场召开记者会指出,环境部在2015年1月曾表示不赞成该发展计划,但州政府无视该警告,批准该房屋计划。
她认为,此事已涉及法律问题,因丹绒武雅在《2020年槟州结构大蓝图》中拥第二走廊地位,房屋密度理应控制在1英亩个15单位,她说,就算过后丹绒武雅被移除第二走廊地位列入主要发展走廊,但房屋密度也需控制在1英亩30个单位,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如该计划般远超过规定。
她认为,大蓝图由州政府制定,若连州政府都不遵从,发展商更不会遵从,因此是州政府上梁不正下梁歪,勿再将事情推给别人。
另外,她也批评环境局虽然设有山坡发展准则,但却没有执法,若空头准则却没法律约束,倒不如不需设立准则。
她强调,槟州首长及槟岛市政厅必须为批准此计划负上责任,对他们而言,此事绝非纯粹的工地意外,也无关政治,是大众利益的问题。
询及若非政府组织受邀加入州元首调查委员会,她所代表的组织是否愿意加入,她不但表示愿意,更希望调查可公开透明,无所隐瞒。
前槟岛市议员林马惠则认为,槟岛市政厅未有足够的工程师去监督所批准的发展工程,仅依赖发展商的报告就大量批准建筑工程,犹如“黄鼠狼给鸡拜年”。
因此他批评,此次的意外是州政府、槟岛市政厅、发展商及承包商的失败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