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槟岛市长拿督麦慕娜提醒,无障碍设施不只是设计给残障人士,每人都可从中受惠,例如我们将来年老了,或行动短暂不便时都有需要用到。
她指出,1984年统一建筑物法令第34A条文及“马来西亚标准规格指南1184:2014”规定,建筑物及基本设施等设计,需符合无障碍设施的标准及对残疾人士友善。
因此她认为,槟岛市政厅计划在柑仔园新甘榜爪哇路兴建的5层楼办公室,可成为落实无障碍设施建筑的榜样,让私人界参考。
麦慕娜是于今日为“政府及公务员在打造有能力及包容社会的任务-了解残障人士”工作坊上致词时,如是发表上述谈话。上述工作坊共有160人出席。
麦慕娜说,该工作坊的目的是要让市议员、槟岛市政厅部门主管及官员更关注残障人士的需求,以打造更有能力及包容的社会。
“州政府将确保残障人士与其他人在生活各个层面获得同等的权利和机会。”
她提醒,官员们需对无障碍设施的概念有一定的了解,才能有效地进行审核。
她要求,官员们批准新发展计划时,不应只是表面地说“符合无障碍设施”,而是能把不同部分细分出来,再一一检验。
收集意见拟策
“当官员们看图测,或亲临现场检查时,是否明白自己要检查什么?所以,我认为官员们必须有知识,才能给意见。”
她强调,槟岛市政厅必须确保发展商及谘询公司提呈给槟岛市政厅的建筑和基设图测,符合无障碍设施的条例,才能批准该申请及发出完工及落成准证。
他补充,槟岛市政厅明年的财政预算案主题是“永续、包容及弹性”,因此该局落实的计划也需很包容。
她希望官员们在策划时能花更多时间,并收集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否则计划批准后执行时才发现有很多问题,那情况就会更加糟糕。
无障碍设施是指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这包括无障碍通道(路)、电(楼)梯、平台、房间、厕所、席位、盲文标识和音响提示及通讯,在生活中更是有无障碍扶手、沐浴凳等与其相关生活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