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槟州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委员会主席章瑛指出,家庭暴力不能与一般的暴力事件相提并论,因为前者牵涉到夫妻关系及整个家庭,政府必须授权予一个执法部门专门处理家暴事件,除了惩罚施暴者之外,也必须对施暴及受害的一方加以辅导,让一个破裂的家庭可以重新建立起来。
她今日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表示,家暴的定义不只是肢体上的暴力对待,也包含语言侮辱及心理上的暴力,这些都是在法律下受到承认的。
针对一些家暴受害者在非政府组织的协助下前往警局报案时,被警员视为家庭纠纷而要求销案的现象,她认为,警员可能对家暴及一般暴力事件的认知有所差落,惟两者不能一视同仁,两夫妻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若家暴问题没有处理妥当,将会衍生更多问题。
有必要设家事法庭
她说,为了有效解决家暴事件,我国有必要设立家事法庭,在法令下实行一些措施,如惩罚施暴者,同时也给予他们辅导。
她指出,我国现有的家暴法令是根据刑事,不是从家庭纠纷的角度出发。若以英国的家事法庭为例,主要是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法律纠纷,包括婚姻、遗嘱、收养及家暴等。
“就像儿童性罪案法庭,必须根据不同的需要,设立不同的法庭审理。”
据她了解,吉隆坡也有一个家事法庭,专门审理家庭纠纷,但并不普遍。
她说,警方必须把处理家暴事件的警力分类出来,且政府应该考虑设立一个机制专处理家暴问题,它可成立委员会或附属在警队内,这些官员必须受过专业的训练,一旦接获相关的投报,就必须马上介入处理。
“很多人喜欢把‘清官难审家庭事’挂嘴边,但如果有一个执法部门介入处理家暴事件,将会减少许多因家暴延伸的问题,尤其是对下一代的影响。”
她呼吁大家要文明,暴力并不能解决问题,家暴将对家人带来重大的影响,若没有妥善处理,家暴是不会停止的,只会越来越严重,甚至闹出人命,破坏一个大好家庭。
去年260投报 施暴者97%男性
去年槟州警方共接获260宗家暴事件的投报,有一半案件已提控上庭及被法庭定罪,97%施暴者为男性,女性受害者则高达83%。
其中,以威中接获的家暴事件最高,共有79宗(30%),威中则有71宗(27%)居次。
槟州首长林冠英于第13届第5季第1次槟州议会的书面问答上,针对浮罗池滑区州议员叶舒惠提问关于州内的家暴事件,提供以上数据。
槟州妇女发展机构主席章瑛指出,威中及威南的家暴数据,并不代表这两个县属的家暴事件增加了,反而显示当地的妇女已有所醒觉,面对家暴问题时会举报,不再当沉默的受害者。
她说,该机构在2009年已在威省设立中心,且每年都会举办一些反家暴的课程,另外也会与各州议员服务中心合作,在选区内办座谈会,提高民众的醒觉。
此外,在260宗已投报的家暴事件当中,有129宗(50%)已提控上庭及获法庭定罪。然而,有28宗(11%)的案件被副检察司归为无进一步行动,因为控方已销案。
近97%(253人)家暴事件的施暴者为男性,只有3%(7人)涉及女性。
在受害者方面,女性受害者高达83%(217人),男性受害者则是17%(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