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今日出示财政部长与槟首长的书信往来,证明州政府非自做主张准备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贷,而是获得中央财政部支持。
他指出,槟首长林冠英是在2015年2月5日致函财政部,寻求批准州政府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贷,作为槟州交通大蓝图的融资方案之一。
根据回函日期,财政部部长拿督斯里纳吉是在2016年5月31日回函,首长办公室在同年8月8日才收到信。
曹观友指出,根据回函内容,财政部已确认州政府的借贷申请,但基于未了解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的机制,未能给予最终答复。
“因此财政部在信中要求我们重新整理借贷计划书,也要考虑到国家宪法112(2)条文列明的条件。”
他指出,根据联邦宪法112(2)条文,没有州法律允许州政府借贷以达到上述目的,因此州立法议会需先通过一项法案。
此外,根据联邦宪法108(4)(c)条文,州政府任何借贷申请,联邦政府需先与国家财政理事会商榷,再做定夺,借贷期也不能超过5年。
没想过向中央借
曹观友透露,财政部长要求槟州政府重整槟州交通大蓝图的商业与金融模型后,再重新向财政部提出借贷申请。
他说,槟首长林冠英5月25日在州议会提呈借贷法案时,已明确说出上述情况,但国阵反对党州议员在议会内不曾提出挑战。
“反之,议会结束后,另一批国阵反对党领袖却一再质疑州政府的借贷动机,他们是要动摇人民的信心,破坏州政府解决交通问题的努力。”
询及州政府2014年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合作意向书前,是否有考虑向中央政府贷款,曹观友说没有,因为州政府想自己先解决问题。
他说,因为没有动用中央拨款,州政府早期呈交槟州交通大蓝图计划给国家经济理事会批准时,没有接到任何反对。
他解释,槟州交通大蓝图的主要融资方案是槟岛南部填海的土地买卖,但填海至卖地需要至少两三年时间,期间所有填海成本都需要钱。
“因此我们需要不同的融资方案,才能顺利完成整个计划。”
询及若整个计划最终遭中央拒绝,州政府是否仍向中资借钱,曹观友打趣说“借来做么?买脚车?”,直接否决借钱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