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槟州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指出,州政府不会跟随中央政府将申请人民组屋(PPR)月入资格调高至3000令吉,而会继续把有关收入维持在1500令吉以下,并认为中央政府调高申请者的月薪资格不符合逻辑,反而应该兴建更多的人民组屋,才能解决穷人的住所问题。
佳日星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他在今年10月12日接获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总秘书的信函通知,申请人民组屋的月入资格将从原本的2500令吉调高至3000令吉,并在9月7日生效。
他说,槟州自2002年开始,申请人民组屋者的月薪就维持在1500令吉以下,其宗旨是确保只有低收入族群才可获得人民组屋单位。
“调高人民组屋申请者的月入资格,将会导致月入1500令吉以下的低收入族群失去租赁人民组屋单位的机会,因为他们必须跟月薪比他们更高的人,即月入3000令吉者竞争。”
指中央做法不逻辑
他指出,州政府已通过行政议会议决,不跟随中央政府调高申请人民组屋的月入资格,将继续维持在1500令吉以下。“因为他们买不起房子,所以才会用租赁的方式。”
他认为,调高申请者的月入资格不逻辑,因为一名符合资格购买可负担房屋A组别(廉价屋)或可负担房屋B组别(中廉价屋)的申请者,其月入不可超过2500令吉及3500令吉。换言之,符合资格购买廉价屋的人士,也同样有资格租赁人民组屋单位,这样并不公平。
他表示,州政府促请中央政府应该兴建更多的人民组屋,而不是调高申请者的月入资格。资料显示,国内共有10万2118个人民组屋单位,而槟州只有999个,也是全马获得最低分配的州属。
他指出,根据记录,在2013年财政预算案宣布的2万454个人民组屋单位中,槟州只获分配70个,即0.34%。至于2017年财政预算案宣布由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所兴建的2万1100个人民组屋单位,并没有说明将会在槟州兴建多少个单位。
据他了解,槟州有999个人民组屋单位,目前只有威中的宏远组屋(Desa Wawasan)有空缺单位,其他的已出租给有需要人士。为了解决人民组屋供不应求的问题,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政局已将一些房屋单位租给符合资格的申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