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槟州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佳日星宣布,槟州政府允许发展商提高特定房屋计划的密度,从原本每英亩87个单位提高至128个单位,每单位售价必须超过40万令吉及至少900平方尺,避免与可负担房屋计划竞争。
佳日星昨晚出席马来西亚发展商公会槟城分会42周年晚宴时宣布,该提升密度的发展计划只允许在特定区域进行,如周围地区交通流量不繁忙的地段。
在稍后的记者会上,他向媒体解释,因为经济前景不明朗,发展商陷入房屋滞销困境,在他与房地产业业者多次会谈后,槟州政府决定提高发展密度。
他解释,在每英亩87个单位的密度政策下,发展商兴建的房屋单位平均为1400平方尺,售价介于80万至100万令吉间,但密度提高至每英亩128个单位后,兴建的房屋面积会变小,价格就会变得更便宜,有助发展商更容易卖屋。
可跨县建廉屋
他补充,州政府也可提供更多较可负担的房屋给人民,这可达到双赢局面。
“为了避免这些房屋与可负担房屋计划竞争,因此州政府规定屋价必须超过40万令吉,因在可负担房屋计划下,房屋售价不超过30万令吉。”
同时,佳日星也指出,州政府未来也允许发展商在槟岛进行的房屋发展计划,可跨县兴建廉价或中廉价房屋。
他解释,早前的房屋政策中,发展商必须在发展计划旁兴建廉价或中廉价房屋,后来允许发展商在与房屋发展计划的同一个县内兴建廉价或中廉价房屋,即在东北县的房屋发展计划,只需要在东北县另一片土地兴建廉价或中廉价屋。
他说,早期很多人都不愿意迁往西南区,如峇央峇鲁或直落公芭地区等地区居住,但如今槟岛已成为“无界限”,峇央峇鲁、新港及直落公芭地区如今蓬勃发展中,很多人都愿意迁往西南区居住。
缴付统一献金
他也说,因此槟州政府做出政策更动,允许在东北县兴建房屋计划的发展商,可跨区至西南县兴建廉价或中廉价房屋,但最远只允许到直落公芭地区,仍未开放至浮罗山背。
同时,他也表示,经过槟州政府商议后,决定调整发展商的发展献金。例如,发展商兴建发展计划必须缴付小贩中心献金,而这些献金都以土地每平方尺的价格计算,因此价格往往非常高,如今他们决定调整为同一价格,所有发展商只需缴付统一的献金。
此外,他也说,发展商允许以企业担保取代银行担保,让发展商在原本需做出的各种献金外,在其他的献金与费用可使用企业担保,包括提升土地转换用途的费用、提高密度、取代兴建廉价及中廉价屋缴付的献金及发展丹绒武雅外环公路的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