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槟上诉局月前宣判槟州政府无需批准发展商Sunway Bhd在他们海拔76公尺以上地段的发展许可,针对此,不满这项判决的发展商在上周已向法庭提出司法审核。
佳日星今日在州议会口头询问环节,回应丹绒武雅区州议员郑雨周时指出,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目前手头上还有数宗诉讼案,若法庭宣判诉方胜诉,最糟糕的情况是每宗案件需赔偿最高2亿5000万令吉,这足以导致州政府破产。
郑雨周再询及州政府能否制定法令,以避免州政府被起诉,也是律师的佳日星表示,州政府无法这么做,因为必须遵守法庭及庭令。
涉数宗诉讼案
他说,在面对诉讼案时,若州政府觉得赢面不大,会先与诉方谈判,以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案。
询及州政府会否担心被诉而不敢撤回已批准的发展计划,佳日星并没有作出正面的回应。不过,他表示,州政府手头上已有数宗诉讼案,其中包括新港双威城山坡发展计划的发展商SunwayBhd。
他表示,该发展商在上周已经向法庭提出司法检讨,目前州政府静观其变,让法庭做出决定。
前朝政府当初已批准有关发展商在该地段发展每英亩6单位或每英亩15单位的计划,随后州政府在2012年发出规划准证。
不过,上诉局已驳回该项决定,并可能引发发展商起诉州政府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