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槟州政府获全国人权协会主席拿督安美嘉和署理主席兼马大法律系教授古戴星相助,协助槟岛市政厅避免在驳回前朝政府所批准海拔76公尺(250尺)以上的特别计划发展项目后,面对高额赔偿。
槟州首长林冠英今日在记者会上说,根据槟州上诉局主席拿督杨映波,遵循城乡规划法令就新港双威城山坡发展计划所作的决定,即:“上诉局表示,市政厅无需批准发展商Sunway Bhd,在他们海拔76公尺以上地段的发展许可。”
林冠英补充,市政厅不必因驳回地主们在海拔76公尺以上的此类特别计划,而作出赔偿。
他透露,前朝政府当时是批准发展商可在这地段发展每英亩6单位或每英亩15单位,随后州政府在2012年发出规划准证。
此外,他还解释,根据前朝政府的条例,若政府不批准,发展商可能会展开起诉行动,政府恐须面对赔偿的情况。
地主寻司法审核
他说,然而,上诉局的这项决定,是可以让Sunway Bhd及其他受此决定影响的地主,透过高庭在90天内寻求司法审核。
他透露,Sunway Bhd已联系他,表示有意寻求司法审核,并视高庭对上诉局所作的决定认为合法与否,或可能寻求索偿。
因此,他表示荣幸州政府可获安美嘉和古戴星协助,一旦上述案件透过在高庭展开司法审核,两人将在法律上协助州政府,这预料将是大马史上规划法令案件的世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