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20日讯)16名养牛业者在约25年前开始,在峇都加湾体育场附近地段设牧牛场,共牧养约800头牛、300头水牛和80头羊,槟城发展机构向前地主征用该地段后,在完全没有任何赔偿条件下,要求业者迁出该处,导致业者不知何去何从。
槟城消费人协会教育组负责人苏巴罗于周三上午,在5名养牛业者陪同下召开记者会,申诉畜牧业者之不满。
他说,业者们于1990年开始在该地段进行畜牧活动,当时没有遇到阻碍,不料后来槟城发展机构向前地主征用该地段后,要求业者迁出该处,并于去年12月间,当局建议业者搬迁到7公里远的华都一块地段牧养牛羊,但该地段太偏远,造成业者极大不便,业者不能接受。
“业者于2008年曾向时任前峇都加湾国会议员拉玛沙米求助,如今也向现任该区国会议员卡斯杜丽申诉,要求他们援助,无奈问题悬而未决,让业者深前途茫茫,不知该何去何从。”
他说,州政府有义务协助州内畜牧行业,尤其是畜牧牛羊,以便供应本地消费者每日必须肉类食品,而该协会将协助有关业者与州政府、槟城发展机构及该区国会议员协调,希望当局让业者保有原来牧场,并批准牧场前靠近路旁的一块数亩阔地段,供放牧牛羊吃草用途。
他也说,业者也保证,一旦获批在原处操业,业者将不会再放任牛只在峇都加湾市区和街道上游荡。
威省市局应检讨
另外,业者拉贞德南(56岁)也披露,威省市政局取缔游荡牛只时,以长筒喷射麻醉药,将他在路旁吃草的2头牛儿麻醉后,过后将牛只关在密不通风的罗里内长达3天,牛儿被赎回时已奄奄一息。
他表示,他在赎回2头牛时,每头牛每日须摊还100令吉,2头牛3天共计600令吉,罚款还须附加缴付6%消费税(GST)36令吉。
他指出,其家族在峇都加湾蓄牧牛羊已25年光景,目前他畜养35头牛和30头羊。
苏巴罗说,槟岛市政厅捕捉的牛只是关在房子内而非罗里内,因此,他认为威省市局有必要检讨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