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槟首长林冠英希望“16人擅闯槟州议会获轻判”的上诉案进行审讯时,法庭能接受由槟州议长拿督刘子健及州议会秘书玛荷丝瓦丽提呈的“受害人影响声明”。
槟州城市及乡村规划委员会主席佳日星律师今日在首长办公室召开记者会表示,首长林冠英在5月12日致函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希望后者能解释总检察署同意控方提呈交替控状,让16名擅闯槟州议会的被告获轻判的原因。
据了解,上述16名被告原本在刑事法典第448条文下,被控于2014年5月21日私闯属于槟州立法议会秘书的产业。
之后,根据槟州政府了解,上述被告与主控官商议后,当局改为刑事法典第447条文下为16名被告提呈交替控状。2015年3月11日,被告全部承认刑事入侵罪,乔治市推事庭判处其中15人被判罚款1500令吉,另一人罚款1000令吉。
让法官有个考量点
佳日星表示,擅闯槟州议会罪行严重,也对槟州宪法下象征民主的最高机构形成极大侮辱,因此,法庭只判刑1000令吉至1500令吉,令人无法信服。
他说,了解到总检察署已针对该案在槟城高庭提出上诉,因此,希望届时总检察署能接受事件中两名受害者刘子健及玛荷丝瓦丽提呈的“受害人影响声明”,好让法官在宣判前有个考量点。“这就好像强奸案审讯时,在法官宣判前会要求受害人的影响声明。”
他表示,在之前的推事庭审讯时,法庭并没要求两名受害人的影响声明,而只是在被告认罪后就直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