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日出席大马皇家特许测量师公会(RISM)北马分会举办的研讨会时说,基于面对各项问题,以致目前州内尚有30%高楼房屋单位,从入伙至今未获分层地契。
他透露,一旦上述委员会成立,政府机关如市政局建筑专员、大马房地产发展商公会、大马购屋者协会、大马皇家特许测量师公会等代表将成为成员。
他认为,一旦“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生效,发展商必须为竣工后的高楼房屋计划,向屋主发出分层地契,这能解决屋主迟迟不获分层地契的问题。
另外,佳日星说,槟州政府支持大马皇家特许测量师公会等4个非政府组织向中央政府提出的诉求,即将管理费归纳在消费税“零税率”组别。
非议管理费征税
他表示,有关诉求信已于本月1日呈交给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
他不满在槟州政府斥资庞大,兴建廉价与中廉价组屋之际,中央政府却在管理费强征消费税,加重消费者经济负担。
目前高楼住宅的收费,是归纳在消费税“豁免”组别。在此组别下,管理层无法申请回扣,因此消费税实施后,增加的成本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可能要面对涨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