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网络霸凌事件引起社会关注,警方认为有必要制定或修正法律,以便能够通过更严谨的法令应对网络霸凌。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接受《大都会日报》访问时表示,有些人认为网络霸凌只是一件小事,但事实上霸凌事件可能对受害者构成威胁。
他说,网络霸凌的种类包括侮辱、谴责、咒骂和威胁,且霸凌者和被霸凌者的家人及身边朋友都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警方不希望再出现因网络霸凌,导致死亡的事件再次发生;这不是玩笑,网络霸凌行为会影响受害者的情绪,导致他们作为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
拉扎鲁丁指出,刑事调查部和商业罪案调查部,已经和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联手合作,研究和制定更严格的措施来打击这种网络霸凌行为。
他表示,我国需要制定一套具体的法令来预防和处理霸凌案件,特别是发生在学校和社交媒体的霸凌案,此类案件近年来有增加趋势,情况令人堪忧。
另一方面,资深律师万阿兹里雅娜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具体规定能够对霸凌行为给出完整、全面和连贯的定义和解释。
他表示,尽管我国有刑事法典和各种法规或指南,例如《1957年教育法令》、《1959年教学条规(学校纪律)》和相关指南,但仍无法阻止霸凌事件继续发生,因此需要制定专门对付霸凌行为的法令,或加强现有法律杜绝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