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员诺艾达(Nur Aida Arifin)表示,当我国政府要求向参与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基金的外国银行代表录供时,有4个国家及地区没有给予配合。
诺艾达是于今日在高庭指出,在2018年和2019年时,他透过总检察长向瑞士、巴贝多、香港和荷兰,这四个国家及地区提出申请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或回馈。
“唯一予以合作的国家是新加坡。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财务管理服务部主管凯文(第44名控方证人)已向调查小组录供。”
同时,她在接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的提问时表示:“来自同一家银行的另一名证人,时任瑞意银行客户经理姚有志(Yak Yew Chee,译音)不想在在此(马来西亚)作证。”
当沙菲宜询及姚有志的下落时,诺艾达回答:“不知道”。
姚有志于2016年11月因承认两项伪造罪和两项未能揭露与1MDB相关可疑交易的罪名后,被新加坡法院判处18周监禁并处以2万4000新元罚款。
早前,努鲁艾达表示,他们已于2018年8月23日向瑞士和新加坡、2019年3月6日向巴贝多、以及2019年1月22日向香港提出了录供的申请。
努鲁艾达说,她联系了上述五个国家及地区,以确保检方透过刑事犯罪申请司法互助(MLA)获得有效的控方档,以协助她对纳吉案件的调查。
纳吉在1MDB贪污案中共面对25项罪名,其中4项涉嫌滥权收取近23亿令吉贿金,以及21项涉及逾20亿令吉的洗黑钱罪名。
由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塞(Datuk Collin Lawrence Sequerah)的审讯将于明天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