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大马伊斯兰研究院(IKIM)否认,我国的伊斯兰法受到任何挑战的说法。
联邦法院在上周五(9日)裁决,吉兰丹州的伊刑法16条文无效,伊斯兰研究院对此促请民众,应先了解联邦法院所作出的裁决,而我国在民事和伊斯兰教法的刑罚皆是酌量刑罚,而该刑罚是由统治者所制定。
“所以,在伊斯兰法庭中,不会有对伊刑法提出挑战的问题。”
伊斯兰研究院今日发文告说,法官在判决中已强调,此案与我国伊斯兰教或伊斯兰法庭的地位无关,反之这仅涉及丹州政府制定有刑罚的法律的管辖权。
文告指出,为了让民众不再误听信假消息,伊斯兰研究院将通过举办专家圆桌研讨会,向民众传播事实,通过文章、广播和社媒提供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