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能否获得特赦?特赦局是否公布决定,成了今日的焦点。
根据《The Edge》报导,特赦局已考量此事,并已做出决定。
特赦局昨日召开会议,是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卸任前最后一次主持的会议。
坊间盛传纳吉将获得特赦,而《马来西亚前锋报》昨日报道,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扎丽哈回应,有关会议此前已多次推迟,惟她拒绝透露会议议程。
不过,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直言,并未收到任何有关特赦纳吉的消息。
现年70岁的纳吉是我国首名被判入狱的前首相,他是在2022年8月23日入狱,并在同年9月2日申请特赦。
根据《2000年监狱条例》第113条文下,提出特赦申请不设任何条件,但却有时限规定,即申请者未获特赦或缓刑,就必须再等2年或以上才可再提出另一份申请。
这意味著,若纳吉要寻求第2次特赦申请,只能在2025年8月23日或之后提交。
根据联邦宪法第42(1)条文,国家元首有权对所有已经由法庭下判的罪行,以及在联邦直辖区、即吉隆坡、纳闽、布城境内所犯下的所有罪行,给予赦免、缓刑和减刑。
同时,特赦分为有条件特赦和全面特赦。有条件特赦则为罪犯减刑,全面特赦则是免除罪犯罪行。
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7项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罪名成立,包括1项滥权罪,被判监禁12一年和罚款2亿1000令吉;3项刑事失信罪各被判监禁10年;以及3项洗钱罪各被判监禁10年。
基于法官谕令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总共面对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令吉。
尽管纳吉针对这项判决提出司法上诉,但上诉庭于2021年12月8日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而纳吉在联邦法院的极上诉,也于2022年8月23日被驳回,并正式入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