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 全国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育甘表示,警方今早向伊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录取口供,预料7天内就能收到总检察署指示,以决定下一步行动。
阿育甘在记者会上表示,这项录供程序是于今早9时30分在伊斯兰党总部进行,查案官共准备24道问题让哈迪阿旺回答,惟后者仅回答5道问题,并称其馀19道问题将在法庭解答。
他说,“3R特工队”将按照标准作业程序,在7天内把调查报告呈交至总检察署,并建议后者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4(1)条文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将哈迪阿旺提控上庭。
“警方已多次提醒和警告不要发表任何与宗教、种族与统治者有关课题,惟还是有人以自己是政治人物身份,挑起这些敏感课题。”
哈迪阿旺是于8月26日在柔佛伊党峇吉里区部会所举办的政治讲座上,质疑特赦委员会掌握赦免罪犯权力的做法,不符合伊斯兰教义。
他认为,有权特赦罪犯的应该是受害者家属,而非由国家元首、首相和总检察长组成的特赦委员会。
随后,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苏海利于8月28日表示,警方已就此事通知哈迪阿旺,唯待对方安排时间到警局录供,以协助调查案件。
警方目前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对案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