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随著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申请,撤销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滥权收贿罪控,总检察署已针对这项判决入禀上诉。
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今日发出文告指出,法庭今早批准的撤控申请,仅涉及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滥权收贿)的4项控状。
另3项洗钱案919过堂
他说,至于慕尤丁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下的另外3项控状,定于今年9月19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今日下判时说,慕尤丁的罪控含糊、有缺陷且毫无根据,没有犯罪详情,从而批准慕尤丁提出的撤控申请,判他无罪释放。
较早前,案件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高庭对慕尤丁案做出撤销判决后表明,控方将提出上诉
“我们接受法官这一决定,但我们会在今天提出上诉。”
也是国盟兼土团党主席的慕尤丁被指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在布城联邦政府行政中心的首相办公厅,为该党向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及商人拿督阿兹曼尤索夫,收取上述金额。
他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滥权收贿),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在今年4月18日,现年76岁的慕尤丁入禀申请要求撤消今年3月10日所面对的4项罪控,以及展缓此案的审讯。
除了上述4项控状之外,慕尤丁也面对2项涉嫌从Bukhary Equity收取1亿950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汇入所持有的联昌银行(CIMB)户口的指控。
他被控于2021年2月25日至同年7月16日,以及2022年2月8日至7月8日期间,在吉隆坡中环车站路吉隆坡大厦联昌银行分行做出上述罪行。
此外,慕尤丁也于3月13日在莎阿南地庭被控收取50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罪行,该案件已移交地庭与上述案件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