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林冠英夫妇及女商人彭丽君被控案已择定在5月26日在槟城高庭过堂,将预计将聆听辩方的抗辩。
据了解,在3月23日的案件管理中,该案件已从威省地庭转到槟城高庭。
2020年8月11日,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被控滥权,将总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项颁予一家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
林冠英是在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法令第23(1)条文,被控作为当时的槟州首席部长和槟州发展机构投标董事会主席滥权。
他被控通过Excel物业管理及顾问私人有限公司向周玉清支付价值37万2009令吉的酬金,以确保Magnific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和峇都加湾兴建外劳村的项目。
彭丽君则是被控在槟州前首长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丘成桐被控在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从一个在Taman Melaka Raya分行注册的大众银行账户洗钱372,009令吉的三项罪名。
周玉清则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总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
三人获准分别以5万令吉的1名担保人保释。
目前,林冠英正在吉隆坡地庭面对海底金隧道案的审讯,他被控利用其作为当时槟城首席部长的地位,向商人扎鲁阿末祖基菲里索取海底隧道项目的10%利润。
这名前财政部长还被控收取330万令吉的回扣,以及两项不诚实地挪用给予两家公司的价值2亿870亿令吉州政府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