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强调,批准巫统两大高职在党选中不开放竞选一事,并非他个人决定。
他说,他做出这项决定前,采纳了巫统、社团注册局和内政部官员所提出的观点。
他今日在下议院进行部门总结,提及社团注册局批准巫统在本届党选不开放竞选党主席和署理主席职一事时,反对党国会议员纷纷起身打岔发言。
为此,赛夫丁强调,批准巫统两大高职不竞选并非仅是他个人决定,若有人对此决定不满意,可以入禀法庭提出挑战。
“《1966年社团法令》第70条文授权部长拥有数项豁免权。在内政部,我们有法律相关的官员,这并非部长亲自下达的决定。”
昨日,赛夫丁纳苏申证实,内政部批准巫统党主席和署理主席二高职在即将举行的党选中,不开放竞选的议决。
他说,巫统原本已抵触《1966年社团法令》第13条文,即蓄意违反社团法令的任何条文或条例,后果则是巫统将被冻结或吊销注册。
不过,《1966年社团法令》第70条文阐明,授权部长可视情况批准任何团体豁免社团法令的所有或任何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