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判,大马联合民主联盟(MUDA)主席赛沙迪在4项串谋失信、挪用公款和洗黑钱控罪,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高庭是在今早9时56分续审,司法专员拿督阿兹哈宣判赛沙迪的4项罪名全部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阿兹哈裁定,赛沙迪表罪成立后将进入抗辩环节,他可选择宣誓自辩、非宣誓自辩或保持沉默。
赛沙迪最后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在抗辩环节中接受控方盘问。
辩方将传召15名证人,这包括赛沙迪在内。
司法专员择定明年2月22日至24日、3月13日和14日以及4月10日至14日,聆审此案。
也是原任麻坡国会议员的赛沙迪,身穿西装于上午9时15分抵达法庭准备聆听判决,现场可见逾30名支持者集气声援赛沙迪。
作为赛沙迪最坚强的后盾,赛沙迪的父母今日也到场声援,赛沙迪母亲更是在赛沙迪步入法庭前,与他亲昵地头贴头,展示她满满的疼爱与支持。
赛沙迪是前青年及体育副部长,他被控与拉菲克串谋失信土青团总额100万令吉的资金。
他被控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联昌银行大厦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06条文(刑事失信之处罚),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10年、鞭笞和罚款。
根据第二控状,被告被控从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的马银行回教银行户口挪用12万令吉,致使拉菲克必须注销这笔账。
赛沙迪被控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期间,在马银行班兰再也班兰3/6A路分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或失信),一旦罪成可监禁至少6个月或不超过5年、鞭笞和罚款。
他也面对两项洗黑钱控罪,即转移其名下马银行回教银行户口的两笔5万令吉款项到名下土著信托基金(ASB)户口,两笔交易据信均为非法活动所得。
他被控于2018年6月16日和19日期间,在柔佛新山柏伶一家银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收益法令,可在第4(1)条文下判刑,最高可监禁15年,以及罚款为非法收益金额的5倍。
控方于9月27日完成传召30名证人出庭供证,辩方则于10月6日陈词完毕。
控方证人包括赛沙迪父母沙丽华马哈妮和赛阿都拉曼、土团党青年团前副财政拉菲克、反贪会调查官努鲁希达雅、莎美兹苏隆和阿斯比慕尼。
本案主控官是拿督旺沙哈鲁丁和莫哈末阿菲夫阿里副检察司,赛沙迪的代表律师是哥宾星和海占奥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