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年初被控在社交媒体上传恶意内容的平面设计师兼社运分子莫哈末法米,被地庭判处获释,但不表示无罪。
法官诺哈斯妮雅是在批准法米的辩护律师尤亨德拉所提出的初步反对后,判如上述。
诺哈斯妮雅在裁决时说:“法庭让接传票人(法米)获释但不表示无罪,因为控状有缺陷且无根据。”
今年8月30日,现年45岁的法米就他所面对的控状提出初步反对,理由是它未含足够的详情、有缺陷,以及违反刑事程序法典第153和154条文的规定。
法米是在今年2月17日面控,他当时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他于2021年6月1日早上11时45分,通过其面子书账号“Fahmi Reza”上传提及国内禁酒课题的恶意内容,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上述内容随后于同年6月2日早上9时在冼都的一个公寓单位内,经人读取。
他被指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以及如果在定罪后继续犯罪,则每天罚款1000令吉。
本案主控官是娜吉哈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