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国会廉正、治理与反贪跨党派小组提议,政府修订《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以确保该委员会的独立性。
该组织主席兼伊斯兰党道北国会议员拿督仄阿都拉说,反贪会在案件调查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包括对其机构本身的调查,不明确且有必要重新调整。
“在反贪会法令下任命的反贪会首席专员和成员,需要正确的程序,且不受行政机关的控制。”
他今日在国会媒体室召开记者会说,为确保反贪会能履行其职责,打击贪污滥权,应该全面地修订反贪会法令和联邦宪法。
他表示,该组织建议修订反贪会法令第13至15条文,赋权反贪谘询理事会监督反贪会的运作。
他指出,该组织也建议修改谘询理事会的任命程序,成立一个由首相、法律部长、大法官、国会反对党主席、国会委员会主席、律师公会主席和人权委员会主席组成遴选理事会,以确保任命透明。
“该理事会也负责就遴选反贪会首席专员一事,提出建议和作出委任。”
他说,该组织建议在第14条下设立更强大、不受首相影响的国会常设委员会,规范反贪会和大马贪污案件。
该小组副主席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补充,若国会在今天或明天解散,希望各政党可以将此纳入各自的竞选宣言,确保胜选的政府会落实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