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不断挑战她自2018年以来被控索贿及受贿案件的主控官委任不合法,在屡屡碰壁后另择管道再度申请。
根据查询法庭系统资料,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将在7月6日聆听上述申请;罗斯玛的律师阿克柏丁今天受询时证实此事。
现年70岁的罗斯玛于本月24日透过阿克柏丁及合伙人律师楼向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入禀申请,并把总检察长或检察官、大马政府和哥巴斯里南列为答辩人。
罗斯玛此前已通过刑事高庭提出同样的申请但遭高庭驳回,之后的上诉申请也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
在最新的申请中,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通过志期2020年7月8日、2021年5月11日和5月21日的3封委任信委任哥巴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不合法。
她要求宣判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于2020年7月8日签发的第一封委任信违法,因为委任信理应在案件检控日期(2018年11月15日)或之前,由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签发。
她指出,汤米汤姆斯在其2021年出版的著作《我的故事:旷野的正义》中指出,哥巴斯里南受委担任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相关案件的主控官,而非太阳能弊案,因此要求宣判第二封委任信无效。
罗斯玛也要求宣判第三封委任信有缺陷。
她还要求宣判自2018年11月15日开审的太阳能供电弊案检控聆审和完整审讯乃至抗辩结案不合法,并撤销案件。
“有鉴于此,我身为被告,在太阳能弊案中根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 (a) (A)条文所面对的所有指控,应该无罪释放。”
罗斯玛被控通过前助理拿督里扎,向Jepak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宗受贿总额650万令吉案件,作为协助对方获得向砂拉越郊区369所学校供电计划合约的酬劳。
高庭已完成上述3宗案件审讯,法官莫哈末再尼已择定于7月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