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30日讯)生鸡商贩征收处理费并没有违法,包括从7月1日起,落实的标准肉鸡零售顶价为每公斤9令吉40仙。
然而,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拿督罗索瓦希指出,生鸡商贩所征收的费用,尤其是切鸡工资必须是合理,而不是过度收费。
“从法律的角度,(征收处理费)并没有错,因为贸消部仅控制肉鸡顶价而已,但若鸡贩想要征收如切鸡、脱毛工资等,只要不要过度,都不会违法。”
他举例,如果肉鸡顶价定为每公斤8令吉90仙,鸡贩却突然以5令吉作为切鸡费,那就是过度收费。任何人若有相关讯息,可向当局举报。
“如果鸡贩将处理费设在1令吉至1令吉50仙,这是合理的,若过度收费就不可以。”
罗索瓦希周三为玻璃市港口一家酒店举办的玻州零售业数码化倡议计划主持推介后,在记者会上发表上述言论。
另一方面,他表示,该部尚未接获任何有关混合已津贴食用油津贴及回锅油行动的报告。
“这只是‘听说’而已,但当我们进入(底下阶段)政策时,它不会发生,只是‘听说’。”
他强调,到目前为止,没有混合食用油及回锅油的问题,贸消部也没有接获任何相关投报。
内阁于周三议决,不让肉鸡价格自由浮动,政府将继续发放补贴,把马来西亚半岛的标准肉鸡零售令吉定为每公斤9令吉40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