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检方认为,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在太阳能舞弊案的辩护,只是“空洞”的否认,没有提出任何合理的怀疑。
在太阳能舞弊案中,罗斯玛抗辩指自己是阴谋受害者,导致她在法庭面临指控。
《每日新闻》报导,根据检方的书面陈词说,罗斯玛否认指示前特别官员拿督里扎曼梳为自己收受贿赂的指控。
检方认为,里扎在政治上是否有足够强大地位,来为自己提出贿赂的要求。
“鉴于被告(罗斯玛)身居高位,并根据其原话,是与首相共枕的关系,里扎极不可能为自己提出索贿。”
“第二,罗斯玛指称里扎以其名义索取贿赂,但纵观整个情况,包括里扎面临的风险,他完全不可能使用罗斯玛的名字,来为自己索贿。”
“第三,罗斯玛利用里扎索贿,符合其作案手法。罗斯玛大可以去警察局报案。”
检方上周通过电邮提交了书面意见,辩方此前被指示在3月30日对意见作出回应,然后于4月5日在高庭进行审理。
另外,检方在书面陈词中说,罗斯玛被审问时称她不是傻子,检方同意这一说法,因为罗斯玛利用里扎收取贿赂,不是傻子行为。
检方表示,罗斯玛的辩护陈述没有对证人的证词提出任何合理怀疑,也未能反驳贪污意图的推定。
“罗斯玛的辩护说法是,她是阴谋的受害者,真正的肇事者是里扎、日拔公司董事经理赛迪和搭档拉因,以及其他几名对她作证的控方证人。”
检方指出,罗斯玛的辩护和法庭上的盘问回应,基本上完全失败。
“在动机问题上,罗斯玛提出的被里扎、赛迪、拉因合谋陷害,是因为他们是犯罪,需要陷害她来逃避罪名。”
对此检方认为,从整体情况来看,罗斯玛的说法是荒谬的,因为赛迪、拉因没有理由捏造针对被告的案子,因为这可以从150万令吉贿赂证据中看出,他们从银行提取150万令吉,然后交给了罗斯玛。
“检方特此声明,罗斯玛索贿指控已被成功证明,并由法院在没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作出裁决。”
罗斯玛是在2018年11月被控涉及太阳能计划贪污案,并在2020年2月于高庭正式审理,历时近一年审讯后,被判表罪成立。
罗斯玛在此案面对3项控状,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其次,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
她也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布城的首相官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
罗斯玛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