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净选盟指出,选举委员会应该制定更好的机制让确诊者在来临柔佛州选举中投票,因为这是联邦宪法赋予选民的权利。
净选盟指出,选委会发布的柔佛州选举标准作业程序中,禁止确诊选民外出投票,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19(1)条。
“选委会作为赋权进行选举的机构,应该制定最好的机制,让选民行使他们的权利,而不是阻止他们履行职责。”
净选盟表示,县卫生局或警方也无权阻止新冠肺炎“受调查者”(PUI)与“受监视者”(PUS)投票,因为他们并没有赋予相关权限。
净选盟促请选委会和卫生部出面说明,此标准作业程序是否阻止确诊者、PUI和PUS外出投票,若是如此,则应该提供更适合的投票设施。
净选盟指导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说,虽然认同选委会及早发布柔佛州选举标准作业程序的做法,让政党和候选人能有更多时间做好准备,但仍有进步的空间。
另外,净选盟说,竞选讲座不应该局限在政党办公室或行动室中举行,因为这些空间狭窄。
净选盟建议选委会重新审视该限制,应该允许在开放空间,如操场或停车场举行讲座,并落实严格的防疫标准作业程序。
净选盟也认为,相较于向警方申请举办讲座的许可,在讲座前24小时向警方作出通知便足够。
净选盟表示,住在强化管制令地区的选民也没必要向警方作出申请,出示结果呈阴性的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RTK Antigen)成绩和相关选民资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