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社会福利局(策略)副总监罗斯玛瓦蒂指出,政府将于今年7月起审查研究1977年赤贫人士法令,并预计明年9月完成,以解决国内乞丐及流浪汉问题。
她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有必要审查该法令,因为目前没有权限及特定法令处理乞丐及流浪汉课题。
她提到,2019年国家社会理事会会议已议决制定更具包容性的新法令,包括考虑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权限和角色,以全面解决无家可归和乞讨课题。
“因此,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主动审查该法令,更认真研究该课题,作为是否适合制定新法律或改善现有法令的基础。”
超过40年历史的1977年赤贫人士法令已经过时,不适用于遏制乞讨活动,因为该法令只是保护及改造有关群体,同时没有执法部分包括罚款乞丐。
根据该法令,年龄60岁以下且没有继承人的乞丐将安置在Desa Bina Diri收容所,60岁以上则送到福利局属下的Rumah Sri Kenangan中心。
目前有5个机构收留赤贫人士包括乞丐,即在柔佛、雪兰莪、彭亨、沙巴及砂拉越,而从2017年至2021年,住在福利局旗下机构的赤贫人数为7312人。
此外,罗斯玛瓦蒂指出,不管法令多严厉及展开各种取缔乞讨活动,若社群没有一起努力遏制乞讨活动,最终将无效。
她坦言,该局面对主要的挑战是人们关怀及慷慨作风不断捐款给该群体,进而鼓励更多乞讨活动,甚至被视为一份工作。
她希望国人不要再捐钱给乞讨者,一起遏制乞讨活动,反之应该通过正确管道捐钱,如国家福利基金会、注册福利机构、水灾灾民、宗教场所或确认真正有困难的人士。
她也担忧社交媒体出现越来越多乞讨或求捐款趋势,并提醒任何要求捐款活动必须获得警方批准,若捐款是宗教性质须得到伊斯兰理事会批准,如布施、福利、建清真寺或可兰经中心。
询及乞丐离开福利局机构后能否脱离乞讨活动,罗斯玛瓦蒂指出,这并非不可能,但要给他们工作。
她希望非政府组织能协助提供激励活动,提高他们的自我认同及协助他们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