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认为,中央政府不应把发放酒牌的权力交予州政府,担心有关举措为极端政策敞开大门。
林冠英今日发文告指出,酒牌课题并非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所声称那样简单,关税局指控不单没撤销,而是下放让各州政府决定是否落实。
“当下比之前所面对的状况更糟糕,至少关税局和财政部并不建议要求酒牌!”
他表示,若让州政府自行决定,一些受到伊斯兰党极端政策影响的州属,或对非穆斯林咖啡店和餐馆落实这些新规定。
他强调,州政府早前没有那些权力。截至目前为止,也只有希盟州政府表示不落实酒牌执照,即餐馆和咖啡店销售啤酒不需申请酒牌。
“然而,一旦某些州政府强制落实额外申请酒牌的政策,届时咖啡店和餐馆所面临的额外开销和负担,将由谁来负责和承担?”
他表示,这将导致许多非穆斯林无法再像往常一样,在合法许可的商店内享用啤酒。因为,一旦必须支付840至1320令吉,经营者就无法从销售啤酒中获得足够利润。
他透露,一旦酒牌规定生效,全国1万5000家餐馆中有60%业者,以及2万家咖啡店中有80%业者可能会因此停止销售啤酒。
“这显然不仅干扰自由,且已影响了非穆斯林的生活习俗和正常商业活动。自我国独立以来,这种常态一直在进行且未遭受投诉。”
另一方面,林冠英在文告指出,根据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在国会回答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时的说法,关税局的指令并非如交通部长魏家祥所声称那样被撤销。
他说,根据东姑扎夫鲁的解释是将进行更新,并允许各州政府旗下负责发放执照的单位决定是否取消,或对咖啡店和餐厅销售啤酒一事征收执照费。
“不过,魏家祥早前却暗示此事已获得解决,并公开声称关税局下令咖啡店和餐厅必须缴付 1300令吉的酒牌费,才能出售啤酒的政策已被撤销。”
林冠英强调,根据《1976年国产税法令》,允许财政部对无牌销售酒类的业者进行罚款,为此,这项权力属于财政部的职权范围,并不属州政府的权限。
“为此,财政部不应将决定权下放给各州政府,而是应推迟咖啡店和餐厅啤酒牌照的执行。换言之,就是维持现状,而不是将执行权交由州政府决定。”
他指出,关税局早前的通告,乃推翻1993年8月24日的指令,即暂缓咖啡店和餐厅销售除啤酒和黑啤外酒类须有酒牌的执法行动。
“为此,关税局的结论是啤酒的零售,无论是在餐厅还是咖啡店,包括马来西亚各主题咖啡店,都需要获得酒牌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