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内陆税收局推出收入汇款特别计划(PKPP),明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海外带入大马的收入征收3%税务。特许会计师提醒,若计划在明年购置产业或是投资的个人或公司,今年12月31日前将款项汇回大马,以避免被征税。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在2022年财政预算中宣布,不再豁免海外收入的所得税后,内陆税收局向在海外拥有收入存款的大马税务居民,推出为期半年的收入汇款特别计划,税率仅3%。
根据上述特别计划,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这期间所带入的收入将征收的税率占总收入的3%。若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将海外收入汇回大马的公司或个人,按照大马公司或税务居民申报所得税的方式征税。
明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若个人或公司已在国外缴税,在报税时可扣除可减免的部分,以及抵消在国外缴纳的税务,只需要缴付之间的差额即可。
新山中华总商会今日举办《振经济刻不容缓 2022年马来西亚财政预算案》线上讲座,来自先进管理咨询集团的特许会计师张载洲针对明年推出的收入汇款特别计划做出说明及提醒。这场线上讲座吸引约60人参与。
张载洲建议,若明年有意置产或投资的个人或公司,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款项汇回大马,以避免被征税。
他认为,有关征税政策对国家经济无益,或影响原本有意从国外将收入汇回大马投资的意愿。
针对出席者提及是否需要申报在国外的收入,他解释,只需要申报要汇回大马的收入即可,无须呈报在国外的总收入。
“这项税务政策的对象是税务居民,即一年内在大马居住182天或以上者,若长期在国外生活,则不会被征税。”
若以现金方式把新元带回大马后,再兑换成令吉,钱币兑换商是否会把其个人资料上报给税收局?
他表示,根据现存的钱币兑换条例,任何人兑换超过3000令吉面额的外币,都需要被记录身份证资料呈报予国家银行。
为上述讲座主持开幕仪式的新山中华总商会第二副会长刘元鸿表示,政府实施的针对性措施,可能无法同时让全部中小企业受惠。
“企业如能在这一段时期,透过改革转型,换位思考,重新调整方针,透过类似商业讲座,提升自己营商知识,透过专人解析,将能为自己的企业助力,时刻营造一个具创意思维、不断改进的管理团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