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前财政部长林冠英表示,在他任职期间,曾经收到让土著持有货运代理公司51%股权的建议,但他拒绝了。
“我拒绝了该提案,因为它不能追溯使用。这是违宪的做法,对企业也不公平。”
他表示,如果货运代理公司业者若因遵守51%股权规定而蒙受损失,那么政府将有责任赔偿他们。
“对于那些基于现有条件下设立和投资相关公司的人而言,在无法追索的情况下突然改变条规,这并不公平。”
林冠英今日回应网媒《自由今日大马》的报告时,这样指出。
他补充,此举也将向投资者发出错误信息,即政府政策可以随心所欲地被改变。
他说,投资者希望政策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和清晰度。
“未能确定这一点将导致投资者却步,而马来西亚将失去与其他国家竞争的能力。”
林冠英说,财政部长应该采取必要行动,而本身也将向财长提出此事,以便政府可撤回相关条规,维护公平的良好治理原则,不追溯使用这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