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政府在没有取得御准之前,就在国会宣布废除紧急状态条例导致国家元首勃然大怒,并促请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必须为整件事负起全责,然后体面辞职。
他指出,这是前所未有的先例,首相必须以政府之名为所发生的事负起责任,不能推脱责任。
“虽然此事涉及其他人,但是慕尤丁作为首相是责无旁贷的。”
他表示,这不是他的个人立场,而是在处理政府事务中的原则问题,同时必须维护君主立宪制,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拒绝不稳定的政府。
他强调,撤回紧急条例必须经过国会辩论和投票,因为这是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的规定,且国家元首也针对此事作出3次谕令。
纳吉也是巫统北根国会议员,他今日在国会媒体室召开记者会时说,从国家王宫的文告可见,在撤回紧急条例方面,违背联邦宪法的做法使国家元首勃然大怒。
他说,自己宣誓成为了国会议员,便有责任捍卫联邦宪法。
同时,他说,巫统党章第三条文将捍卫联邦宪法纳入其中,是巫统的斗争基础。
他重申,巫统的立场是要求首相辞职,但是依然支持国盟政府。
不过,他说,首相辞职是国家元首负责处理的事务,将由国家元首决定是否择定新的首相人选,以及评估有关人选是否拥有国会议员的大多数支持。
他也指出,国会议员能够针对不信任动议投票的可能性不大。